軸承鍛件淬火、回火后的質量檢驗按JB/T 1255-2001進行。
1.硬度。
若硬度偏低而顯微組織合格,其原因是淬火溫度偏低,保溫不足或表面脫碳;若硬度偏低,組織中有較多托氏體或珠光體,則可能是淬火溫度偏低,冷卻速度偏慢,可通過提高淬火溫度,延長保溫時間,增加冷卻能力等加以預防。軸承鋼不容許存在軟點,因軟點常是鍛件磨損和疲勞損傷的中心。產生軟點的原因可能是馬氏體中碳濃度不足或出現托氏體。解決軟點辦法與解決硬度偏低的辦法基本相同。
2.顯微組織。軸承鍛件淬火、回火組織應該由隱晶、細小針狀馬氏體和均勻分布的細小碳化物以及少量殘留奧氏體組成。淬火、回火組織應根據馬氏體粗細程度、碳化物顆粒大小和數量以及托氏體形狀、大小和數量,按JB/T 1255—2001第二級別圖進行評定。檢査用試樣在500倍下觀察,也允許在450-600倍下觀察,但應考慮放大倍數的影響。
當淬火溫度過高或在淬火溫度上限保溫過長,原材料中有嚴重帶狀碳化物,退火組織中碳化物分布不均勻或者存在片狀珠光體或欠熱組織,均會產生過熱針狀馬氏體。對此,可通過降低淬火溫度,控制碳化物均勻度和球化退火質量等措施加以預防。
若淬火溫度偏低,保溫時間不足,冷卻速度偏慢,原材料碳化物不均勻,退火組織不均勻,會在淬火后出現較多托氏體。對此,可通過提高鍛件淬火溫度,延長保溫時間,增加冷卻能力,控制碳化物均勻度和退火組織均勻度等措施加以預防。
3.其他檢驗項目。軸承鍛件淬火、回火后,除檢查硬度及顯微組織外,還有其他的檢驗項目。